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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组织干部监督

协同配合机制


为进一步贯通纪检监察监督和干部监督合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内部监督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干部监督有机贯通、同向发力,实现监督资源共享,释放叠加效应,提升监督效能。

该机制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干部考核、发展党员、党内评先选优等重点环节,通过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工作协同机制、结果运用共享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风险研判,有力提高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不仅拓宽监督路径、延伸监督触角,更提高监督效率、提升监督质效。

为推动我校持续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宣传、审计、组织等职能部门和9个基层党组织纳入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主管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作用,逐步织密党内监督网,不断增强贯通协同的监督合力,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大环节的监督力度,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