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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中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机构,省监委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根据省委关于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省纪委省监委推进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设立,与中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纪委合署办公,共同设置内设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设置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3个内设机构。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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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